第68章 成立民政管理处,孔明亲自定规章
人口突破五千大关后,林烽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新问题。
不是打仗,不是生产,而是——吵架。
“组长!您给评评理!”一个满脸横肉的壮汉揪着一个瘦小的老头,闯进林烽的办公室,“这老东西家的鸡吃了俺家的菜,俺找他理论,他还骂人!”
老头也不甘示弱。
“你放屁!你家的菜种到俺家地边来了,鸡才吃的!要怪也怪你自己!”
两人你一言我一语,吵得不可开交。
林烽听了一刻钟,头都大了。
好不容易把两人劝走,又进来一对夫妻。
“组长,这日子没法过了!”女人哭哭啼啼,“他天天喝酒,喝醉了就打人!”
男人梗着脖子。
“俺什么时候打你了?就推了一下!”
“推了一下?俺胳膊都青了!”
林烽揉了揉太阳穴。
又劝了一刻钟。
两人刚走,又进来三个。
这次是争地的。两家人的地挨着,中间本来有一条小沟做界限。前几天下了场雨,小沟被冲垮了,界限没了。现在两人都说对方占了自己的地。
林烽看着这三拨人,忽然觉得,打鬼子都比管这些事容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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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晚,林烽把诸葛亮请来。
“先生,您看这……”
诸葛亮摇着羽扇,微微一笑。
“主公可是为民事纠纷所困?”
林烽点头。
“五千多人,天天有人吵架。为鸡毛蒜皮的事,能吵一整天。再这么下去,我什么事都干不了了。”
诸葛亮沉吟片刻。
“主公,亮有一策。”
林烽精神一振。
“先生请讲。”
诸葛亮说。
“成立民政管理处,专管民事。”
林烽愣了一下。
“民政管理处?”
诸葛亮点头。
“对。把民事纠纷从军务中剥离出来,由专人负责处理。如此,主公可专心于军事,民事亦能得到妥善解决。”
他顿了顿,继续说。
“此外,还需制定规章。凡事有章可循,有法可依,百姓心服口服,自然少生纠纷。”
林烽想了想,觉得有理。
“先生说得对。只是……谁来管这个民政处?”
诸葛亮微微一笑。
“亮愿兼任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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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天,林烽召开会议,正式宣布成立“民政管理处”。
诸葛亮任处长,下设西个科。
户籍科:负责登记人口、发放身份凭证、统计出生死亡。科长,秀才。
田亩科:负责丈量土地、分配耕地、处理地界纠纷。科长,从新来的人里选了一个当过里正的老汉,姓刘,经验丰富。
司法科:负责处理民事纠纷、调解邻里矛盾、惩处违法乱纪。科长,暂由诸葛亮兼任,等找到合适人选再换。
教育科:负责夜校、儿童教育、思想宣传。科长,秀才兼任。
卫生科:负责防疫、清洁、公共卫生。科长,周大夫兼任。
秀才听完,愣住了。
“组长,属下一个人兼两个科……”
林烽拍拍他肩膀。
“能者多劳。等找到合适的人,再分出去。”
秀才苦着脸点点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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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下来几天,诸葛亮把自己关在房间里,起草《根据地暂行管理条例》。
林烽去看过他几次,每次他都伏在案前,面前堆满了写满字的草纸。
“先生,写这么多?”
诸葛亮抬起头,揉了揉眼睛。
“才写了三十七条。还有二十三条。”
林烽拿起一张看了看。
第一条:根据地内所有居民,一律平等。不分男女老幼,不分贫富贵贱,皆受本条例保护。
第二条:严禁私斗。有纠纷应找司法科调解,私下打人者,视情节轻重,处以劳役或禁闭。
第三条:严禁偷盗。偷盗他人财物者,除赔偿损失外,处以三倍罚金或相应劳役。
第西条:严禁随地大小便。违者罚款或劳役。
第五条:……
林烽一条一条看下去,越看越心惊。
这些条例,涉及土地、税收、婚姻、继承、邻里关系、公共卫生……方方面面都考虑到了。处罚措施也合理,既有震慑力,又不至于太重。
“先生,您这是……把法典都写出来了?”
诸葛亮微微一笑。
“亮不过借鉴前朝律令,结合本地实情,略作删改。主公若觉得不妥,可以再议。”
林烽摇头。
“妥。太妥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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条例写好后,诸葛亮让人抄了几十份,贴到每个定居点的公告栏上。
同时,派人到各村宣讲。
宣讲的是秀才,他嗓门大,口齿清楚,最适合干这个。
“乡亲们!都听好了!”他站在高处,手里拿着那卷条例,“从今天起,咱们根据地的规矩,都写在这儿了!”
人群围过来,好奇地看着那张写满字的纸。
“第一条:根据地内所有居民,一律平等!不分男女老幼,不分贫富贵贱,都受规矩保护!”
有人问:“啥叫平等?”
秀才想了想。
“就是你和林组长吵架,也得按规矩来,不能因为他是组长就偏向他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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