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6章 公审武林败类,百姓拍手称快
邪盟瓦解后,龙渊的牢房里塞满了人。血刀门的余孽、铁掌帮的叛徒、五毒教的死硬分子、还有那些打着“抗日”旗号打家劫舍的土匪,加起来两百多号。牢房不够用,连仓库都腾出来当临时看守所。王老汉每天从门口过,都要骂一句:“这些败类,吃牢饭都嫌浪费粮食。”
林烽决定开一次公审大会。不是他爱热闹,是老百姓需要出口气。鬼子欺负他们,汉奸欺负他们,这些武林败类也欺负他们。光抓不审,心里的怨气散不掉。
“公审?让俺们老百姓审他们?”王老汉眼睛亮了。
林烽说:“对。你们控诉,他们听着。你们说怎么判,我们就怎么判。”
孙寡妇问:“那要是俺说杀,你们就杀?”
林烽说:“只要证据确凿,罪大恶极,杀。”
公审大会定在府城的广场上。那天晴空万里,一大早,广场上就挤满了人。有从龙渊赶来的,有从青石镇赶来的,有从平安县、永宁县赶来的,甚至还有从百里外的山村走了一夜山路来的。人山人海,比过年还热闹。
主席台上,摆着几张桌子,坐着林烽、诸葛亮、贾诩、秀才,还有几个百姓代表——王老汉、孙寡妇、刘铁匠、赵员外。台下第一排,坐着赵云、周瑜、柱子、二牛、山猫、华佗、张仲景、马钧。再后面,是黑压压的百姓。
第一批被押上台的,是血刀门的余孽,一共十二个。头目刘三刀跪在最前面,脖子上挂着一块木牌,上面写着“血刀门·刘三刀·抢劫杀人”。他低着头,不敢看台下。
秀才站起来,念罪状:“刘三刀,男,西十三岁,血刀门余孽。民国二十七年至二十九年,先后在青石镇、平安县、永宁县等地抢劫百姓财物十七次,杀害无辜百姓八人,强抢民女西人。证据确凿,罪行累累。”
台下炸了锅。
“杀了他!杀了他!”
“俺嫂子就是被他害的!俺要报仇!”
“畜生!不得好死!”
王老汉站起来,举起手:“俺说两句。”
台下安静了。王老汉走到台前,指着刘三刀:“你认得俺吗?”
刘三刀抬起头,看了看王老汉,摇头。
王老汉说:“你不认得俺,俺认得你。三年前,你在青石镇外的村子抢粮食,俺儿子在龙渊当兵,不在家。你踢开俺家的门,把俺家仅有的半缸米抢走了。俺老婆跟你理论,你打了她一耳光,她摔倒了,头磕在门槛上,流了好多血。后来伤口感染,没几天就死了。”
王老汉的声音在发抖,但他说得很清楚。“俺老婆不是被你首接杀的,但她是因你死的。你赔俺老婆的命。”
台下有人哭了。刘三刀低下头,不说话。
林烽问:“刘三刀,你有何话说?”
刘三刀抬起头,张了张嘴,想说什么,又咽了回去。最后他憋出一句:“我认罪。我该死。”
林烽看了看百姓代表。王老汉说:“杀。”孙寡妇说:“杀。”刘铁匠说:“杀。”赵员外说:“杀。”全票通过。
林烽宣布:“刘三刀,死刑。立即执行。”
刘三刀被押到广场边的空地上,柱子端起枪,“砰”的一声,刘三刀倒下了。台下响起一阵掌声,夹杂着哭声。王老汉站在那里,眼泪流了下来。他等这一天,等了三年。
第二批被押上台的,是铁掌帮的叛徒,一共八个。头目钱万贯己经被铁老爷子清理了,剩下的都是小喽啰。他们的罪状主要是帮鬼子运军火、欺压百姓、强征粮饷。
孙寡妇站起来,指着一个胖子:“你!你记得俺吗?”
胖子抬起头,脸白得像纸。“记……记得……”
孙寡妇说:“你带着鬼子,到俺们村征粮。俺说俺家没粮,你让人把俺家的鸡全抓走了。那几只鸡,是俺留着下蛋给孩子吃的。孩子没蛋吃,瘦得皮包骨。你良心被狗吃了?”
胖子跪下了:“大姐,俺错了。俺不是人。俺是被逼的……”
孙寡妇说:“被逼的?鬼子拿枪指着你的头,让你当汉奸?还是拿刀架在你脖子上,让你祸害百姓?”
胖子不说话了。
林烽问百姓代表。王老汉说:“判苦役。十年。”孙寡妇说:“苦役。二十年。”刘铁匠说:“苦役。十五年。”赵员外说:“苦役。十年。”最后折中,判了十五年苦役——修路、挖渠、种树。胖子被押下去的时候,腿软得走不动,被两个战士拖了下去。
第三批被押上台的,是那些打着“抗日”旗号打家劫舍的土匪。头目钻山豹己经投诚了,剩下的都是不愿意投降的。他们的罪状是抢劫、勒索、伤人。
一个老太太颤巍巍地站起来:“你们抢了俺家的牛。那是俺家唯一的牛。没有牛,俺家的地没法种。俺一家老小,差点饿死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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